第四章 真相的名字
“不过,还是会有完全相同的事物存在吧。”以查说。 他其实对这个命题并不确定。但事务所经理马上帮他确定了: “您说的没错。” “所以呢?如果有完全相同的事物,在组织位置上会如何标示?” “这个……”一个缺了一角的三角从经理眼前飞过,他停了一下,“会标示在同一点。” “那应该怎么区分两者?” “那二者将会是同样的事物。老板。” 以查认真地看着结构体经理。 “是这样的。”经理说,“结构位置百分之百完全相同的事物,会被归为同一样东西。重复问题就是这样解决的。因为没有重复。 只要重复了,就会‘合并’。” “没有重复。” 以查重复这半句话。“所以,那真的是‘合并’吗?我理解的‘合并’意思肯定包含‘消去’。也就是两个存在变成了一个存在。其中必然进行了一个存在的消去。 但照你所说,分类法的改变带来的是观察角度的不同。因此只是‘遮挡’。” “这是一样的。” “怎么一样?”以查大致知道他要说什么了,但依然继续问道。 “分类法的角度,看不见,即不存在。因此‘遮挡’即是消去。这中间没有区别。” “原来如此。”以查点了点头。“这些话是芯片教你的咯?” 经理猛然顿住。 “你们现在还受芯片控制吗?”以查又问。 “我之前差点忘了。”以查继续说。 闹钟依然在快速地滴答作响,声音越来越急。以查把它在两个手中丢来丢去